四
偈
·
称
法
行
本
无
贪
瞋
,
我
持
戒
忍
。
食
不
过
中
,
手
不
操
楯
。
风
必
顿
息
,
而
浪
渐
尽
。
离
微
细
念
,
方
名
见
性
。
佛教哲理
禅意抒情
励志修身
赏析
这首诗出自宋代禅宗高僧释德洪之手,名为《四偈·称法行》。诗中以简洁明了的语言,表达了佛教修行中的重要理念。“本无贪瞋”,开篇即点明修行者应摒弃贪欲与嗔恨,这是修行的基础。“我持戒忍”,强调了遵守戒律和培养忍耐力的重要性,是修行者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。“食不过中,手不操楯”,进一步阐述了生活中的节制与清净,避免过度的物质欲望和不必要的行为。“风必顿息,而浪渐尽”,形象地比喻了内心的平静与外在的烦恼逐渐消散的过程。“离微细念,方名见性”,最后点明了修行的最终目标——超越微小的念头,达到真正的自我认知与觉悟。整首诗通过一系列的比喻和简练的表述,传达了佛教修行的核心思想:去除贪嗔痴,遵守戒律,保持内心清净,最终实现自我觉醒。语言平实,寓意深远,体现了禅宗追求内心和谐与宇宙真理的精神。
释德洪
1809首
年十四,父母双亡,依三峰靘禅师为童子。试经於东京天王寺,冒惠洪名得度为僧。四年后南归,依真净禅师於庐山归宗寺,随真净迁洪州石门。二十九岁始,游方东吴、衡山、金陵等地,住金陵清凉寺。冒名剃度事发,入狱一年,勒令返俗。后至东京,入丞相张商英、枢密郭天信门下,再得度,赐名宝觉圆明禅师。徽宗政和元年(1111),张、郭贬黜,亦受牵连,发配朱崖军(今海南三亚)。三年,得释。四年,返筠州,馆於荷塘寺。后又被诬以张怀素党系南昌狱百馀日,遇赦,归湘上南台。高宗建炎二年卒,年五十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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